如何理解"仇富"现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35:51
"不与富为邻"与"攀高枝"
英国广播公司有一个系列剧,叫做《保住面子》这部剧描述了一种人人皆知的现象,叫巴凯特现象。说的是,有个中产家庭的主妇叫做巴凯特,她老观察邻居有什么收获。每当发现邻居的财富或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她就会感觉到非常不舒服;而一到穷邻居面前,她又表现出强烈的优越感,感到自己非常幸福。在西方这种现象很普遍。这叫"不与富为邻"现象。
结果富人就不张扬自己的富,挣多少钱都是隐私。
问题:你认为"不与富为邻"与"与富为邻"哪个人群更幸福?为什么?

对“仇富”现象的一点分析

近三十年的市场化改革,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的确造就了众多的富人,财富分配不公问题也成为较突出的事实。前段时间,不少在争论“仇富”现象,大部分的观点均认同的是:中国人不会“仇恨”合法积聚的财富。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积聚财富既有合法的过程,也有不合法的过程,更有不能明确是合法与“不合法”的过程。例如掀起改革序幕的农村土地承包原来就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原来也是不合法的,但最终也是承认其合法。不合法积聚的财富我们应该“仇恨”,那么对于原来“不合法”(例如按无偿或低价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积聚的财富应该如何对待呢?

实际上,民众的“仇富”是因为权力与资本掌握大多数资源,权力与资本的结合才导致普通民众在致富机会上的不平等,而且,贫困的主要根源在于权利的贫困,也是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突出表现的例子是占大多数人比例的农村居民,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对比差距由1995年的2315元加大到2005年的7238元,倍数由2.46倍增加到3.22倍,也即是占40%左右的城镇居民的总收入是占近60%农村居民总收入的两倍,若将城市居民的一些隐性福利、优惠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折算成收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达到6:1)。所以,无论是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低收入群体,如果政治权利仍然贫困,就难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

我们不能否认权力与资本的市场化结合的现实存在及其危害性,但只依靠不受民众监督约束的权力(政府),难以避免出现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市场化结合,普通民众的利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富人可以继续使用汽车道,但穷人使用“自行车道”的权利将同样会失去。所谓的“调高”、“扩中”、“保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高”者将仍然维持“高”的利益不放弃,那么“中”者难扩、“低”者仍低。

必须建立民主、法治体制

如果希望政府能代表大多数人利益,能给民众提供公平的起点和保障,就需要民众真正掌握政治资源,使社会各阶层不再仅依附于权力,就必打破最强大的权力,让权力退出社会物质资源的支配和分配权,让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下,让权力和资本为民众的福利服务,就必须建立由各阶层为各自利益平等博弈的一套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